Q/ASB 320–2004
代替Q/ASB 320–2001
(JIS G3101-1995、JIS G3106-1999、BS4360-86,MOD)
2004-07-01 发布 2004-07-20 实施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
Q/ASB 320-2004
前 言
本标标准修改采用JIS G 3101-1995《普通结构用轧制钢材》、JIS G 3106-1999《焊
本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对Q/ASB 320-2001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钢板(JIS、
BS)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Q/ASB 320-2001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钢板(JIS、BS)。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为:
——钢板部分厚度规格放大至5 ㎜~150 ㎜,长度扩大至12000 ㎜;
——加严了钢板尺寸允许偏差;
本标准根据JIS G 3101-1995、JIS G 3106-1999 和BS 4360-86 重新起草。考虑生产
实际和用户的特殊需求,在采用上述三项标准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在附录B 中给出
了有关技术性差异及原因一览表。本标准的相应指标达到或超过了国外标准的要求,可做
为订货标准,当用户要求按国外标准订货时,应按本标准组织生产。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鞍钢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鞍钢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钢集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厚板厂、鞍钢集团科技质量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丛津功、渠秀娟、郑英杰。
本标准的水平等级标记为:Q/ASB 320-2004 Y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Q/ASB 320-2001。
修改单
一、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中的表3 修改为:
表3
化学成分%
牌号 P S
钢板
厚度
mm
C Si Mn AlS Nb
不大于
SM400A-1 ≤16 0.12~0.18 0.40~0.70
SM400A-2 >16~40 0.12~0.18 0.50~0.90
SM400A-3 >40~75 0.14~0.20 0.80~1.20
SM400A-4 >75~100 0.14~0.20 1.00~1.40
— 0.030 0.030
SM400B-1 ≤16 0.12~0.18 0.40~0.70
SM400B-2 >16~40 0.12~0.18 0.50~0.90
SM400B-3 >40~50 0.14~0.20
0.17~
0.37
0.80~1.20
0.015~
0.045
—
0.025 0.015
SM490A-1 ≤16 0.12~0.18 1.20~1.60
SM490A-2 >16~40 0.14~0.20 1.30~1.60
SM490A-3 >40~75 0.15~0.20 1.35~1.60
0.015~
0.045
0.01~
0.04
0.025 0.020
SM490B-1 ≤16 0.12~0.18 1.20~1.60
SM490B-2 >16~40 0.14~0.20 1.30~1.60
SM490B-3 >40~50 0.15~0.20
0.20~
0.55
1.35~1.60
0.015~
0.045
0.01~
0.04
0.025 0.015
注:钢板出厂时的牌号为SM400A、SM400B、SM490A、SM490B。
二、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中的表5 修改为:
表5
拉伸试验a , b
以下厚度(mm)
下屈服强度ReL,MPa
不小于
以下厚度(mm)的
断后伸长率,%
不小于
冲击
试验a, c
不小于
5
>5
~16
>16
~40
>40
牌号
抗拉
强度
Rm
MPa
≤
16
>16
~40
>40
~50
>50
~75
>75
~
100
L0=50
b=25
L0=200
b=40
L0=50
d=14
温
度
℃
冲
击
功
J
SM400A 400~510 245 235 215 215 215 23 18 22 24 — —
SM400B 400~510 245 235 215 — — 23 18 22 24 0 27
SM490A 490~610 325 315 295 295 — 22 17 21 23 — —
SM490B 490~610 365 355 295 — — 22 17 21 23 0 27
a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
b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应用Rp0.2。
c 试样轴线位于钢板表面1/4 处。
三、附录A 中的表A.2 修改为:
表A.2
标准号 JIS G3106 GB/T 3274 船规 Q/ASB 320
SM400A Q235A A SM400A
SM400B Q235C B SM400B
SM490A Q345A A36 SM490A
牌号
SM490B Q345B A36 SM490B
本修改单自2005 年2 月10 日起实施。
Q/ASB 320-2004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钢板(JIS、B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钢板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的允
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鞍钢集团中板厂和厚板厂按JIS G3101、JIS G3106 和BS 4360 生产的一
般结构和焊接结构用热轧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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