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2日讯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发布朝环保罚字[2016]5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珀丽酒店因污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超标,被罚款199182.71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8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测试中心在珀丽酒店总排放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珀丽酒店总排放口排放污水中中化学需氧量为611mg/L,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
北京珀丽酒店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珀丽酒店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并被处罚款199182.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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