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Acceptance)
(一)承兑(Acceptance)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同意按出票人指示到期付款的行为。
(二)承兑的影响
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三)承兑票据的种类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1.口头地、书面地或以行为承担付款义务。如:承兑汇票。
2.承诺并按照…的规定兑换。如:承兑一张本票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Acceptance)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Acceptance)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原发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 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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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 | 3750 | - |
低合金板卷 | 4140 | -20 |
低合金中板 | 4020 | -10 |
螺旋管 | 4630 | -10 |
槽钢 | 4080 | - |
热镀锌卷 | 5140 | - |
冷轧卷板 | 13490 | - |
冷轧无取向硅钢 | 4800 | - |
焊丝 | 4600 | - |
钼铁 | 236000 | -6,500 |
低合金方坯 | 3600 | -10 |
铁精粉 | 1170 | +20 |
二级焦 | 2720 | - |
黄金 | 550 | 5 |
中废 | 20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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